怀柔安全生产信息网
www.hrajj.org.cn
安全咨询
专项整治
安全动态
事故通报
行政许可
行政法规
首页
       通知通告
  • 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...
  • 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...
  •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情况统...
  • 怀柔区烟花爆竹受理销售网点公示(2...
  • 怀柔区烟花爆竹已受理销售网点公示(...
  • 怀柔区烟花爆竹已受理销售网点公示(...
  •        搜索




           安全常识
  • 如何防范有限空间急性中毒窒息事故
  • 影响职业病发病的因素有哪些
  • 你知道什么是职业病吗?我国规定的法...
  •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
  • 商场、超市安全知识
  •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知识
  • 商场、超市安全知识

    发布于:2005-06-16 来源:本局

    商场、超市是我们日常购物、消费的必需场所,为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,学习掌握安全知识,提高防范自救能力,现将商场、超市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:
        一、当您走进商场、超市时,请您首先注意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及紧急逃生路线的标志,这些安全警示标志主要设置在营业厅顶部、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处。警示标志包括:安装在顶部的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标志,安装在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墙面的疏散方向指示标志,当您在购物、消费时遇到紧急情况不要慌,按照安全警示标志有序疏散。
        二、在您购物消费时请注意以下安全规定:
        1、商场、超市内柜台、货架应合理布置,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,并保证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.4米,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.5米。紧急情况下大家要参照通道指示标志撤离。
        2、建筑面积大于3000㎡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(建筑面积小于3000㎡的超市可在收银台一侧)设置宽度不小于1.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,且应保证两个无障碍通道的间距不大于25米,并设置明显标志。
        3、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、圈占消火栓、灭火器材以及其它消防设施。
        4、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。疏散通道的面积与购物车的数量应保证100㎡不超过10辆的比例,并及时清理停滞在营业区内的购物车。
        5、商场、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。
        6、商场、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、气焊等明火作业。
        三、严禁商场、超市有以下行为:
        1、疏散通道、疏散楼梯间及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流动售货车、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;
        2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;
        3、在安全出口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人体模特、广告牌等,或将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变相当作库房;
        4、将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平开疏散门占用或堵塞。


    您是本网站第4535654765位浏览者
    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37号  邮编:101400 电话:010-69628662  E-mail:aqscj@bjhr.gov.cn
    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
    建议使用800X600以上分辨率,IE5.5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网站